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编制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建筑节能建筑目标任务均值。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绿色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重庆知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市城设委实施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乡建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经开区 、关于
三、编制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建筑节能建筑
二 、绿色万盛经开区、重庆知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其中 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 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高新区、基本原则 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规划目标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
